上饶市第二保育院组织生活会基本制度
党的组织生活是党的生活的重要内容。通常所说的党的组织生活,主要是指党员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员大会、党小组会议和民主生活会,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单独召开的党内专题民主生活会等。
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第八条规定:“每个党员,不论职务高低,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、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,参加党的组织生活,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。党员领导干部还必须参加党委、党组的民主生活会。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,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。”
党员必须在党的一个组织中过组织生活,是加强对党员的教育、管理和监督,是促进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一项组织措施,也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个重要保证。为此,我们制定了学院党内组织生活制度。
一、及时传达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、决定、报告和文件,结合本院实际,讨论党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、意见和措施。党支部组织生活每月要进行1-2次活动,主要是总结报告党支部工作,听取党员意见,讨论决定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,并对党支部组织生活作出安排。
二、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,学习党的基本理论、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学习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。
三、定时通报院党委工作,听取党员汇报,检查党员工作、学习和完成院党委交办的任务,坚持民主评议制度。一般情况下,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,大家互相汇报思想,交流学习和工作情况。
四、检查党员执行党章和党内有关规章制度的情况。表扬先进,对犯有错误的党员进行批评、教育。按照学校党委的要求评选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。
五、建立和健全党内民主生活会等各项制度,引导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,每半年召开一次党员民主生活会。
六、讨论发展党员工作。召开党员发展大会,制定培养、教育和考察入党积极分子的具体措施,讨论预备党员的转正问题,并将其记入党支部组织活动记录本中。
七、组织党员观看有教育意义的电影、电视,听取先进事迹报告,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成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