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四班3月卫生健康注意事项
时间:2022-03-09 02:38阅读:310次
1、如幼儿直系亲属患有肝炎等传染病时,应告知老师,并暂缓入园,经检查确无感染,方可入园。
2、发现疾病及时治疗,痊愈后方可入园。幼儿如有过敏史、抽史及其他病史需与幼儿园讲清,作好记录;如隐瞒病史,造成不良后果,责任自负。
3、如幼儿来园前发现身体不适,(如在家中已经发热、呕吐、绞痛,服过药,以及经医院治疗须服用药)均应在晨检时与本班老师详细介绍情况,说明幼儿的病情,服药情况和服药要求。幼儿如有药品带入园,家长必须与当班教师亲自交待服用方式并作好带药登记。
4、幼儿入园时发现身体不舒服时,由家长带往医院治疗,或留园观察。留园观察时,家长应主动打电话与园方取得联系,及时了解孩子的身体状况。
5、如发生下列情况,均不能入园:幼儿发热在38度以上、缝针、骨折未愈、哮喘发作期,传染疾病未愈全期,均不能入园。
6、家长发现孩子得了传染病(如手足口、菌痢、腮腺炎、肝炎、湿疹、红眼病等病情)应立即与本园联系,一律按防疫站规定进行隔离,便于作好全园的预防工作。
7、本园每天为孩子合理配餐,非常注重健康和营养!为防止孩子养成不良饮食习惯,尽量不要带其他类零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