疫情防控须知
时间:2021-03-01 02:06阅读:451次
1.按防疫要求,开学前14天开展幼儿自我健康管理。如在家中出现发热、干咳等症状,要立即前往医疗机构就诊,并按规定申报。
2.如有离开本省市报备的家长请按要求做好相关自我防护隔离,并与教师及时沟通来园时间。
3.省外中、高风险城市返回人员需隔离14天后,携带解除隔离证明及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入园。
4.境外返回人员严格落实入境后“14+7”集中隔离和居家健康管理;7天居家健康管理期间居家不外出,严禁参加聚集性活动,需携带解除隔离证明及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入园。
5.请所有家长和幼儿戴好口罩,积极配合幼儿园做好体温筛查、消毒等工作。
6.按我园规定及要求,按时做好健康信息检测等相关工作。